聊斋志异

首页
字体:
上 章 目 录 下 页
一员官
    济南同知吴公刚正不阿。时有陋规:凡贪墨者亏空犯赃罪上官辄庇之以赃分摊属僚无敢梗者。以命公不受强之不得怒加叱骂。公亦恶声还报之曰:“某官虽微?亦受君命。可以参处不可以骂詈也!要死便死不能损朝廷之禄代人偿枉法赃耳!”上官乃改颜温慰之。人皆言斯世不可以行直道人自无直道耳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会高苑有穆情怀者狐附之辄慷慨与人谈论音响在坐上但不见其人。适至郡宾客谈次或诘之曰:“仙固无不知请问郡中官共几员?”应声答曰:“一员。”共笑之。复诘其故。曰:“通郡官僚虽七十有二其实可称为官者吴同知一人而已。”是时泰安知州张公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 章 目 录 下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