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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章 金斧头与银斧头(完)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夏日的微风83    书名:我能穿进语文书    本书简介
    (404不吉利,故跳过)

    【恭喜你完成《斧头的故事》崩坏副本】

    【任务:把金斧头和银斧头交给真正的樵夫】已完成。

    【任务奖励《为人师表》】已发放。

    副本已经结束,不过陈楚并没有打算直接离开这里的意思,他需要找到那天扛着斧头的河神。

    事实上,陈楚并没有将斧头交给樵夫,任务上却说自己已经完成副本任务。

    以及也。

    对。

    也这个字成功引起陈楚的好奇心。

    莫非樵夫见过真的河神?

    不不不,意思是说除了自己河神的角色,还有其它的河神。

    也许,可能或许。

    陈楚需要弄明白。

    不过貌似也没啥意义了,现在整个副本已经结束,如果他想,他随时可以选择退出。

    一天后

    阿顺来找陈楚,手里拎着两把弓箭,身上沾满干草,灰头土脸的,整个人看起来狼狈不堪。

    “大人!没想到你还在。”

    阿顺来到陈楚面前时,气喘不上来,说话磕磕巴巴的每一句重点,陈楚弄了半天才听懂一句话。

    “大人,我想娶芃家小女,能麻烦你件事吗?”

    “能做我的派使者吗?事后我绝对会给大人重谢。”

    派使者,在提亲的时候的重要一环节,会以男方说媒人的身份提亲。

    提亲过程无非就是介绍男方自身条件,以及带着两只现打下来的活雁带去。

    陈楚如果答应阿顺做他的使者,不光说亲,就连下聘也要替他去。

    “大人你别担心!报酬会很丰厚的。”阿顺吞了口口水,生怕陈楚会拒绝:

    “大人,我已经跟璐瑶商量好了,事成之后会在九龙山上修一座庙宇来供奉河神您。”

    阿顺眼神闪了闪:

    “如果这些还不够的话,大人我愿意用我的积蓄为大人供奉十年的薪火,只要娶到璐瑶就成。”

    只要娶到璐瑶就成。

    反正副本也结束了,陈楚点了点头,算是给芃璐瑶一个好的结果。

    璐瑶和阿顺都不大,璐瑶十四,阿顺十六,阿顺的个子还要比自己矮上一大截,但两人已经没有了这个年龄孩子该有的稚气。

    他们要成婚了。

    阿顺的身上有两把弓箭,另一把就是留给陈楚的,陈楚很轻松的打了条活雁,而阿顺却笨拙的拉不开弓。

    第二次,阿顺长吸一口气,将矛对准在天上飞行的大雁。

    砰!

    弓箭发出空响,箭柄飞翔空中,并没有够到大雁的一根羽毛。

    那个没被打中的大雁不光没有离开,调头回来低璇对着阿顺嘲讽一波。

    还用自己的爪子碰上阿顺的肩膀磕了那么一下,不过下一秒这只大雁就沦落到陈楚的手里,成为任意宰杀的玩物。

    阿顺大喜,陈楚大人他竟然帮自己抓住了那只大雁!

    现在又两只大雁了,那么取璐瑶姑娘不是说说那么难了。

    自己是造的多大的福分,才让,才让陈楚帮自己打下这大雁的?

    至少之前阿顺认为自己捕获大雁还需要一段时间。

    大雁是个难活,最起码对于自己来说是这样的。

    自己的身体瘦小,长相偏文静,外表看也是个白面书生,之前在府里做的是相对轻的体力活。

    真让阿顺打两只大雁他可吃不消。

    不过早在之前阿顺已经做好了扔掉半条命的准备,毕竟璐瑶姑娘阿顺是铁了心要娶回家的。

    “谢谢,谢谢大人!”

    阿顺感动至极,陈楚这善意的举动让阿顺对他的好感度暴增。

    见陈楚没说话,阿顺伸手就要从陈楚手上接过活雁,以为陈楚是默认了,谁想到陈楚手一缩并没有将活雁给他。

    这得要拿东西交换,自己还没同意,动啥手?

    况且这活雁陈楚打算留着当午餐的。

    “不客气,这两个活雁我托人去烧,中午请你吃顿好的。”

    陈楚道。

    阿顺瞬间明白陈楚的意思,感情陈楚逮的大雁不是要送给自己的,而是中午烧着吃的。

    不过阿顺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并且为自己心里出现的小小偏见感到耻辱。

    人家河神大人就是大人,又不是自己亲戚。

    答应自己做提亲使者就不错了,自己还乱想些什么玩意。

    阿顺缓了片刻,又道:

    “大人,这两只活雁我来帮您去处理吧!你只管等我回来就行。”

    陈楚点头,现在已经入秋,山野里多的是野兽出来觅食。

    同时阿顺的声音也悄咪咪的发生了变化,变得更加成熟厚重,嘴皮上长出细长的胡须。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小小的少年也该长大,是时候承担起家的责任了。

    阿顺托了安阳县最好的酒馆将大雁烫了毛,做成美味的打酱板雁后,才请陈楚前往附近的酒楼鑫享食物。

    一人一板酱鸭,这肚子也是吃的溜圆,期间陈楚还喝了不少酒。

    “这是红包,还请大人您收下。”

    阿顺蹩脚的从衣兜里掏出一包红包,交给陈楚。

    给的是三张银票。

    “你哪来那么多钱?”

    陈楚问,看着面前桌上的红包,没伸手碰。

    阿顺面露为难,像是被陈楚吓到,脸上露出一抹怯懦之色。

    接着,阿顺又道:

    “大人,话说起来还有点不好意思。”

    “我不是芃家本身土身土长的人。”

    “我是九龙村陆地主家的儿子。”

    “当初没告诉你,是怕大人您嫌弃我不吉利。”

    “我的母亲在生产我之前就死了,呃就是大家常说的棺材仔。”

    “其实河神大人帮助小的就感到至高无上的荣誉了,小的就十分感恩了,感谢河神大人的将福泽降临在我头上。”

    “但河神大人,”阿顺闷了口酒,继续道:“能帮助我吗?在大人你眼里看来我可能有点怯弱,我也在努力改正这个缺点。”

    “但现在我根本做不到。”

    阿顺说着,又闷了口酒,算是解了自己的忧愁。

    【如果不是我是个棺材仔,或许芃老爷能让些步。】

    【不光是芃老爷,芃家夫人,就连璐瑶也璐瑶对我的心意是真的,但她始终无法将将自己的手搭在我的肩膀,将心完全托付给我。】

    【至少我对她的心意是真的,我也会努力用我现有的一切去做到他们说的要求,为什么就不能把信任给我呢?】

    陈楚用真言回响对于阿顺心里活动以及其它的想法可以说得上试分析的很透彻了。

    阿顺是个地主家的儿子,家境不错,长相中上,人品也不错。

    但是因为古代封建思想被人当做棺材仔厌弃,最终阿顺原本这个地主家的大少爷在芃家过上寄人篱下的生活。

    现在阿顺要是想娶芃璐瑶,必须拿到自家老爹的房产做底。

    但嫁过来的媳妇泼出来的水,阿顺至少要让芃璐瑶有个家住,否则芃家根本放不下那个心。

    “行了,”陈楚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时候不早了,你要是想打活雁的话就快点,我不奉陪。”

    “嗯嗯行。”

    阿顺愣住了,支棱着身子连思考时间都没踉跄着拿起弓箭跟着陈楚离开了这里。

    就在刚刚,他从陈楚的眼睛里看到了希望。

    至少河神大人是愿意帮助自己的!不过这还得看自己的造化深不深了!

    陈楚这次走的很快,根本没有等阿顺的意思。

    阿顺没有陈楚走路快,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的向前冲,才能追随到陈楚的影子。

    “河神大人,您这是要上哪去?”

    “河神大人,您是要去哪里?”

    “散步。”

    陈楚扭头看了眼阿顺,自己只是出门透个气放放风,顺便把午餐吃的慢慢消化。

    有点撑。

    “那关于我和璐瑶的事……”

    阿顺开口,期望陈楚能帮自己一把。

    “我没有答应你,中午请你吃饭尽人意了。”

    陈楚道。

    阿顺看着唯唯诺诺敢怒不敢言,一看就是深受封建思想荼毒残害,还有点点缺父爱。

    这样不行啊,芃璐瑶有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孩,为人强势隐忍,阿顺去绝对是个妻管严。

    陈楚不介意做一回人父,好好管教。

    “啊哈?”

    阿顺抬头,他这才意识到陈楚说的含义。

    原来陈楚之前就没有同意要当自己的使者。

    拿大雁也是,这两把弓……如果不是陈楚亲手逮到活雁自己估计吃不上今天这一顿。

    阿顺点头,将弓重新背在肩上,对着陈楚扣上一扣。

    “谢谢大人今日的说教,小的理解了。”

    阿顺低头,闷声吭了句,再次看向陈楚。

    “大人,我们有缘自会相见。”

    阿顺离开,但不是广义上的离开,他去了九龙山去狩猎大雁。

    地点就在自家老爹后院的那座山坡上,不是太远。

    如果阿顺想要找人支援他,他完全可以从本家老家调来一大批人过来,可是阿顺并没有。

    既然河神大人都不愿意帮自己,难道叫几个下人就能解决自己的问题了?

    通过陈楚的训诫,阿顺甚至对‘爱情’这一词了解的更加深入些。

    爱情是争取的,假若不出意外,每个人都会碰到爱情,并且在早期抱有长长久久的幻想。

    不愿意付出的爱情,没有交流的爱情,彼此思维不协调在同一战线的,这不叫爱情。

    应该是叫:我馋你身子,你馋我脸。

    反正今天这两只大雁必须自己动手的,这个至理箴言是阿顺从陈楚那得来的。

    如果这时候陈楚在,并用真言回响洞察安顺的心思,绝对连连摇头。

    我才没这么说!你是从哪得来的结论!

    阿顺长舒一口气,将弓箭对准天空,寻找自己要狩猎的猎物:大雁。

    此时天色渐暗,有几只大雁在空中回旋,扎裤腿的茅草告诉阿顺时间已经不早了。

    咻咻咻。

    茅箭飞出,射中了一只活雁。

    情况进展的很顺利,活雁从天空落在不远处的草坪上,阿顺咻的一下离开原有的位置,奔赴那准备提起活雁。

    他兴冲冲的,鼻孔里直喷着热气。

    现在只要再逮着一个活雁就可以了,再找个使者将婚事提上行程就可以娶璐瑶回家了。

    而就在这时,草丛那头的森林里有一道人影钻了出来,是沈樵夫。

    他老远就看见那头有个小子在打猎,活雁终于逮到了,沈樵夫提着大雁脖子,拔掉它腿上的那根箭。

    “那个活雁是我的,麻烦你把它还给我。”

    阿顺说着,伸手就要去夺樵夫手里的大雁。

    沈樵夫没理他,眼睛一转,手臂靠后收,拿着抗在肩头的斧头恐吓阿顺。

    他今天帮村头陆地主家砍柴,正巧看见阿顺。

    阿顺身板小的可怜,一看就是那种好欺负的,这雁子不要白不要,自己好几天没动荤了。

    “谁看到这是你的了?雁子明明是我给弄下来的,你要是再狡辩我们报官去!”

    “胡说!这雁子身上的伤就是用我身上的这把箭怼下来的,你能说再说的不讲理些不?”

    阿顺顶嘴,沈樵夫更是个无赖,撩起袖子直接对阿顺一阵胖揍。

    完事后才美美的离开这里,只要将背篓里的这筐柴卖给陆地主,今天的任务也算是圆满。

    陆地主最近愁死了。

    自家正妻死后就纳了几个妾帮自己生孩子,没想到一生一个死。

    就前几天自家那个儿子阿顺来不久后,自己二儿子就被土葬了。

    现在膝下无子怵得慌,只剩下自家那个棺材仔是家中唯一活下来的子嗣了。

    后知后觉的陆地主隐隐觉得事情并不简单,来找城外的申天师看了看,发现自己就是个克子的命。

    哪个孩子轮到自家都得死,阿顺能活到结婚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陆地主正在思考要不要接自家儿子回来时,沈樵夫提着一筐柴回来了。

    “你这雁子多少钱,五十文你卖不卖?”

    陆地主最先看到的是沈樵夫手里的大雁:问。

    “呃哈,这个不行,这是我明天送给老丈人家的,抱歉了呵!”

    陆地主答道:“没事没事,这雁子我要了,要是真想送给你家丈人,自己再逮就是了,要不然我这柴就不买了!”

    “你自己搁在家里烧你的雁子去吧!”

    沈樵夫皱皱眉,被逼无奈,他还是将雁子卖给地主。

    地主还没高兴一个时辰,阿顺跑了回来,满脸上都是伤。

    阿顺身上穿的是粗布麻衣,款式简单,加上常日里在芃家练就的低三下气的气质,芃老爷乍眼看还没认出是自家的儿子。

    “那个,你是那个叫啥小五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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